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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易学与道家易学
关键词:中国一带一路网  来源:  时间:2015-11-15
    纵观中国不同时期的学术思潮,人们常简称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就其内蕴而言,莫不贯穿《周易》精神,这就是中国的易文化传统。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的易文化传统是在一系列的否定中积累下来的肯定。这种肯定无疑地是在一定的价值原则基础上筛选而成的,是先民们所选择的最适应这个处于特定的生存空间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东西。反过来,这种传统一经形成,又对这个民族的语言文字发展、认知方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审美情趣、道德规范、处世哲学、人格理想等诸方面起重大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这种作用是决定性的。当然,传统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系统,在它成为肯定的同时,即已包含着自我否定的因素。中国的易文化传统主要是在两种否定中发展的。


    其一是儒家《易》学,以其特色,或可称为“人文易”。儒家《易》学肇端于孔子。孔子对中华文化传统的形成和发展的建树,在于首创私学、整理古文献,授徒传授“六经”,为普及文化、奠定民族文化心理素质,起了凿泉引流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贡献,是以儒学的基本精神弘扬了《易》道。史载孔子见到或者说重视《易》已是晚年了。他不无遗憾地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这说明《周易》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然,他不会到了晚年钻研《易》理,以至“韦编三绝”。孔子直接应用《易》的资料不多。《论语•子路》有一则记载说: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孔子是引用“恒”卦九三爻辞表示对“南人”俗谚的称赞,同时也表明了他于《易》主张义理而不主张占筮的态度,从而标举了儒家主张义理《易》学的立场。此外,孔子授徒讲《易》,扩大了文化传统中儒家《易》学的影响。《易传》所载孔子的言论,大抵是作传者根据孔门后学的传述的称引,一方面表明了孔子的《周易》观,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孔子研究和向弟子们解说《周易》所作的努力。有汉一代,出现了以孟喜和京房为代表的官方《易》学和以费直为代表的民间《易》学,尽管有的溺于象数、纳甲诸占,不尽合于义理,但都可视为儒家《易》学及其卮变。


    其二是道家《易》学,以其特点,或可称为“科学易”。道家《易》学的代表人物是老子。老子对民族文化传统的主要贡献是以其思辨的睿智,摒弃天命神学的芜言谬论,将“道”概念从传统的政治伦理局限中拯救出来,改造成为超时空的绝对的精神本体,并进而使有无、本末、难易、刚柔、母子等范畴第一次获得完全的哲学意义,从而使传统的、世俗的宗教伦理哲学,升华为理性的思辨哲学。尤其重要的是,以道家的基本精神弘扬了《易》道。《老子》所构建的以“道”为始点的封闭的循环变动的体系与《周易》之太极、两仪的封闭的循环变动的体系是一致的;其所两两相对地使用范畴的方式也是一致的。纵观《老子》五千言,虽然无一言论《易》,但《老子》之“道”,是《易》道之再现和发展,尤其是对《易》中所包含的自然知识的继承、发掘和发展,则是勿庸置疑的。《老子》着重探讨的是天道与人道的合一关系,飘风骤雨与自然变化的关系,万物与阴阳的消长关系以及人自身循道与长寿的关系等等。秦汉以后,由于黄老之学所享受的特殊地位,以至汉代《易》学无不带上老学色彩。东汉末,随着黄老之学的神仙道教化,魏伯阳著《周易参同契》,将《易》之象数引进丹术之中,倡言炼丹服饵可以养生延年以至成仙飞升,又把《易》学引向道教化。道家和道教《易》学,对于化学、医药学、气功养生学、数学、天文学、历学、地舆学、矿物学等有关自然科学的产生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准备和推动作用。


    儒家易学与道家易学的发展程式如下图:


    《周易》-老子道家之学-孔子儒家之学-《易传》


    上图表明两个否定之否定过程。道家易学与儒家易学同祖于《周易》,又殊途而同归于《易传》。也就是说,《易传》不能简单地说是儒家易的代表作,它既包括了儒家的周易观,乂包容了道家的周易观。


    《易传》以为,《周易》的主旨有二:其一是“崇德广业”,即是通过《易》来充实自己的德性,扩大自己的业绩。其二是“极深研几”,即是通过对《易》的研究,穷极其深奥柚象的哲理,研究其微妙的运动变化的机制。儒家推崇前者,道家主张后者。儒家强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易•乾•象传》)即是说,天永远刚健而充满朝气地运行,“君子”要以天为法,奋发有为,自强不息;地则柔顺温静,能包容承纳万物,“君子”亦应象地那样宽仁敦厚,裁成和辅相万物。儒家赋予天地的这种义理属性,与其以“三纲”、“八目”为人格理想和奋斗目标,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为楷模,以积极有为的态度直面人生,以“忠恕”和“中庸”为立身处世的原则等理性精神是一致的。道家相反,它则强调“潜龙勿用”、“亢龙有悔”,“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即是说,占得潜龙之象,就不应有所作为;要经常警惕自己,不可懈怠;要守柔、持下,不要登峰造极。这与《老子》之“物壮则老”;“知其荣,守其辱”;“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的思想是一致的。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尽管儒家和道家对《易》道的批判继承各执一端,势同冰炭,但对于《易》之“中和”这一精髓,则被当作共同的思想财富而加以弘扬。儒家孔子就极倾心于《易》之中和观念,希望“得中行而与之”(《论语•子路》)。他主张“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盛赞“中庸”为天下之“至德”(《论语•雍也》),进而提倡“执两用中”的中庸之道。这种思想到战国思孟学派的《中庸》论而发展到极至。无独有偶。道家老子在这方面与儒家存在共识。《老子》说,阴阳“冲气以为和”,“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进而主张“和其光,同其尘”,告诫人们“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种思想至战国庄子的“环中”、“时中”论而发展到极至。这种互补的文化现象,反映了儒道两家的学术思想互相对立中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统一的本质。


    所谓“源一流分”,“一致百虑”,实际上是共同源于《易》之“中和”这一文化传统。儒家之中和,主要倾向是强调调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内部矛盾以及和奴隶之间的阶级矛盾,讲忠恕、仁爱、孝悌等;道家之中和,主要倾向则在于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一致关系,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由于这种倾向的不同,形成了尔后儒道两家各具特色的儒家和道家《易》文化传统。又正是由于这种不同倾向的互补,才使得《易》道概括了自然和社会的一切现象,臻于完美而不遗。


    —个民族的文化传统的精髄便是民族文化精神,由《易》的中和传统铸就的中华民族精神,既有对现实的执著的一面,又有对现实的超越的一面。儒家属于前者。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基于这种追求,他力倡“允执厥中”(《论语•尧曰》)“和为贵”(《论语•学而》)。冀望由“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雍也》)道家和尔后传入中国且被中国化了的释家属于后者。道家所提倡的“玄同”与释家的“中道观”颇为相似,都表现为一种超越,所不同的是,释家的超越表现为对人死后进人涅磐极乐境界的解脱苦难的追求,而道家的超越则表现为对人的延生和进入无矛盾境界的复归自然的追求。这种多元的文化要素的复合,或称为“互补”,构成了中国民族亘古绵长的中正无私、勤劳质朴、自强不息、温良恭俭,忠恕善良的民族美德。从另一方面看,这种以“中和”为核心的文化传统也有其负面的东西,其所造成的消极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如何将易文化传统中执著的一面和超越的一面辩证地统一起来,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克服其负面效应,是当前思想界一项责无旁贷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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