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十七)推动消费回升。
20.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促进汽车消费,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发展养老、托幼服务。发展大健康产业。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要多措并举扩消费,适应群众多元化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八)扩大有效投资。
21.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1.6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数据中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发展居家养老、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增加国家铁路建设资本金1000亿元。健全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要优选项目,不留后遗症,让投资持续发挥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九)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22.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无障碍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23.继续推动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发展海洋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24.实施好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25.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生态环境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快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26.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二)保障能源安全。
27.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五、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二十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8.加大剩余贫困县和贫困村攻坚力度,对外出务工劳动力,要在就业地稳岗就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继续执行对摘帽县的主要扶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强化对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民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搞好脱贫攻坚普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扶贫办牵头,7月开始对第1批普查对象进行现场登记)
(二十四)着力抓好农业生产。
29.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大力防治重大病虫害。支持大豆等油料生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惩处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农业农村部牵头,12月底前完成)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加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4亿中国人的饭碗,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五)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30.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让返乡农民工能打工、有收入。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加强农户社会化服务。(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农业农村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增加专项债券投入,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发展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二十六)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31.面对外部环境变化,要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七)促进外贸基本稳定。
32.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进出口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商务部牵头,8月底前完成)筹办好第三届进博会,积极扩大进口,发展更高水平面向世界的大市场。(商务部牵头,11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积极利用外资。
33.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商务部牵头,12月底前完成)深化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商务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二十九)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34.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互惠互利合作。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5.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推动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进中日韩等自贸谈判。(商务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共同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致力于加强与各国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商务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