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双方在农业生产和加工、农业科技等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愿继续支持在保加利亚设立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开展工作,欢迎在保加利亚普洛夫迪夫市建设首个16+1农业合作示范区,支持开展16+1农产品跨境电商合作。
七、双方支持两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在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落实中保科技合作委员会框架下的具体联合项目,服务两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基础现代化。
八、双方愿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控和治疗、医疗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等领域合作,共同促进两国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卫生安全。
九、双方积极开展双边文化合作,推动两国艺术机构、艺术家群体开展交流。保方支持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运作,中方欢迎保方在条件成熟时在华设立保加利亚文化中心。双方支持扩大教育合作,促进留学生及其他形式的教育交流活动。
双方将以筹备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强体育领域合作。
十、双方愿以2018年“中国—欧盟旅游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旅游资源推广、数据交换、开发旅游线路等方面合作。双方愿采取切实措施吸引对方游客,促进双向人员往来。双方支持两国民航企业积极开展商务合作,在条件成熟时开通直航。